福建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困境及对策方案

上一节我们对福建省节能环保产业现状进行了详细研究,本章节将在此基础上进行全面评估,结合“双碳”发展战略,系统构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体系和优化路径,为全面推进福建省节能环保产业做大做优做强提供支撑。


一、福建省“双碳”政策对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影响

(一)“双碳”目标纳入生态省建设整体布局,全省节能环保产业迎来重要发展机遇

2021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到福建考察,强调要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省建设布局,科学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2022年4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福建省“十四五”生态省建设专项规划》,强调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进程中,大力促进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明确提出要持续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推进环境污染治理装备基地建设。“十四五”时期是全省“双碳”目标推进的关键期,节能环保产业将布局能源高效与梯级利用、污染物防治与安全处置、资源回收与循环利用等新业态、新技术,计划到2025年全省节能环保产业增加值目标值将达到 600 亿元。


(二)“双碳”顶层设计“1”引领,全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进入新阶段

2022年8月,福建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10个方面、32项重点任务,涵盖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系统、全面地规划了福建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路线图和实施路径,强调持续发展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上目标任务的确定与实施,使节能环保产业的内涵得到了扩展,产业责任也随之增加,从主要专注于“治污”到进入治污减碳协同增效,绿色生产、绿色生活相互促进的新阶段。福建省内相关市县和企业正在积极推进新技术新产品的试点示范和推广,如厦门市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采用废气回收、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措施推动大气、废水治理与降碳协同控制,带动大气污染防治、水务等细分领域技术、工艺的转型发展。


(三)分领域“N”政策逐步落地实施,系统全面促进节能环保产业与能源、材料、制造行业深度融合

福建省省级“双碳”政策出台后,各领域陆续发布一系列实施和支持保障政策,具体涵盖了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促进节能环保产业与其他领域深度融合发展。例如,2023年3月,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印发《福建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鼓励发展节能服务产业。再如,2023年7月,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福建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重点发展高效节能装备、先进环保装备、资源循环利用装备、节能材料等节能环保产业细分领域。相关行业绿色低碳的升级转型、存量削减等举措都将直接或间接地影响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促进涵盖领域内容的拓宽延伸,并且与能源、钢铁、城乡建设、制造等行业深度融合,加快相关产品的节能高效研发及设施运行的低碳化水平。

福建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困境及对策方案

二、福建省环保产业体系构建对策

对标“深化生态省建设、打造美丽中国示范省”目标以及“双碳”目标的深入落实,福建省亟须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的节能环保产业体系。通过健全绿色低碳产业集群体系、技术创新体系、标准和政策体系、多元化资金体系、资源要素保障体系、全民参与体系,以节能环保产业为引领,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一)健全绿色低碳产业集群体系

借鉴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江苏盐城环保产业园等先进环保产业园发展模式,聚焦福州、泉州、漳州、龙岩等地市高效节能装备、先进环保装备两大方向,以上市环保企业为重点,筛选并扶持一批成长能力强、技术优势明显、规模效益显著的节能环保企业[4],以半导体照明、节能电机、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制造、村镇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集成为核心,围绕高效照明产品及系统、节能电机装备、高性能保温防水材料、水污染处理处置、固废资源循环利用、环境保护监测等六大领域,加快打造产业集群。发挥福建省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区位优势,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二)健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

聚焦节能低碳前沿技术,设立并推进重大科技专项落地实施,重点开展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固废循环利用、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氢冶金等共性关键技术攻关[5]。持续强化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开展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环境友好高分子材料制造等创新中心建设,构建前端涵盖实用技术研发、中端支撑项目建设与设备制造市场化、后端强化应用示范与绩效考评的全链条式科技创新平台。借助中国·海峡创新项目成果交易会、国家技术转移海峡中心,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定期发布绿色低碳环保技术白皮书,搭建绿色低碳环保企业与需求用户的有效对接。


(三)健全绿色低碳标准和政策体系

健全支撑“碳达峰”目标的标准体系,建立体现国家和福建省地方特色的生态环保、节能低碳和资源循环利用标准。加强顶层设计,编制、印发省级和地市级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行动指南,对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加大财税扶持力度,按照国家或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加快节能环保企业认定,定期开展企业对接,宣讲国家相关减免税政策,引导企业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谁污染谁付费”原则,加大污染收费标准与污染水平挂钩力度,调整相关收费水平,扩大享受增值税优惠产品及劳务范围,对难以取得抵扣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按比例抵扣。


(四)健全绿色低碳多元化资金体系

调整优化公共财政资金支出结构,建立财政资金稳定投入机制,强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等对节能环保领域的支持力度。健全财政补助贴息政策,采用优先给予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对企业或政府开展的绿色低碳循环等领域重大项目给予支持。借鉴浙江、广东、江西等3个省份绿色金融发展经验,加快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排污权、收费权等抵质押融资。紧跟国家步伐,提前谋划部署减污降碳协同增效重大项目,积极搭建涵盖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对接平台。创新资金投入模式,建立吸引企业及各类社会资本的广泛参与机制,调动投资主体积极性,推动资金来源多元化。


(五)夯实绿色低碳资源要素保障体系

健全环境监管与产业促进相协调的统一管理机制,深化环保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识,联动发改、经信、科技、财政、生态环境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制定完善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统筹协调解决产业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及事项。实施差别电价,高耗能企业实行较高电价、惩罚电价政策措施。加强人才支持,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来福建从事节能环保产业创新创业,并推进本地人才队伍建设[8]。进一步完善地方国土空间规划,优先支持绿色低碳环保企业的发展需求,对节能环保产业项目用地予以优先保障。


(六)形成绿色低碳全民参与体系

健全以政府为引导、企业为市场主体、市场发挥调节作用、公众积极参与的全民参与体系。各级政府激发并引领绿色发展实践创新,发掘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经验,加强交流学习和相互借鉴。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和市场调控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市场主体调节作用[9],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通过机制创新,激发公众参与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提高生态环保意识,积极参加、共同促进绿色低碳生活的实践。(作者:程亮 徐顺青  刘双柳 陈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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